發展營農型光電,市場呼聲不斷,系統公會理事長蔡宗融希望今年能有實質進展,2022成為「營農型光電元年」。
太陽光電近10年以多元面貌加速發展,現今朝向漁電及營農型積極推進,在養殖及農作為主、光電為輔的政策方針下,取其一地兩用效益,為促進太陽光電產業及農漁業同步發展的一石二鳥之計。
目前台灣的經濟轉型以工業及科技為主,農漁業逐漸式微,人力、資金及市場資源不再流入,農漁業的從業人口老年化,年輕新血遞補不繼,陷入長期不振的困境。
蔡宗融表示,營農型光電引導資金、技術及人力帶進農業,以農業發展優先的前提下發展光電,不僅提供企業綠電,也提升農地利用率,注入人才及新技術,帶動農業升級。
營農型光電也為提高糧食自給率、振興農業帶來曙光,營農型光電的農耕產值依規定需達到一定比例,光電業者有著「只准成功」的壓力。
至於種植的作物方面,應以大量仰賴進口的農產品為優先,如小麥、玉米、蒜頭、牧草等,避免衝擊國產農產品,發揮「進口替代」的效益。
蔡宗融認為,要有效發展營農型光電,宜採取專區規劃,面積至少數十公頃甚至上百公頃,才能如同國外大面積耕作,發揮集中生產及管理的規模經濟效益。農電共生創造的綠電,對於滿足企業需求、補上電力缺口,也是及時雨。
全台農地面積多達80、90萬公頃,遠比漁電先行區加上擴編的範圍大,善用營農型光電,提振農業及發展太陽光電,具有一舉兩得的效益,現存的許多休耕地及邊陲荒廢農地,都可納入優先推動。
儘管有充分的發展理由,仍無法完全杜絕反對的聲音。政府有義務強化宣導,提升民眾的正確認知,減少阻礙,凝聚營農型並電並非「入侵」農業,而在創造雙贏的共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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